贵州财经大学机关党委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务公开 / 正文
中共贵州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管理人员2019年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6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更加全面客观地考核评价管理人员2019年度工作情况,切实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根据《贵州财经大学管理人员动态考核工作方案(试行)》《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办发〔2020〕15号)相关要求,现就管理人员2019年动态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管理岗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七级职员、八级职员、九级职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管理工作人员;

(三)专业技术岗中的教辅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管理人员2019年动态考核主要以民主测评方式进行,同时充分运用2019年度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并结合干部本人2019年度实际工作表现、日常工作量、出勤情况等进行综合研判。

(一)考核内容

管理岗五级至六级职员测评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测评和工作表现测评。其中,政治素质测评主要围绕铸牢政治忠诚、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严格政治自律等五个方面,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工作表现测评主要围绕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其他考核对象测评主要是工作表现测评,主要围绕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二)考核方式

管理岗五级至六级职员的民主测评,一般分校领导测评、部门互评、内部教职工测评三个环节。校领导测评是指由校领导对全校处级干部进行测评。部门互评是指机关职能部门对教学科研单位五级至六级职员进行测评;教学科研单位对机关职能部门五级至六级职员进行测评。内部教职工测评是指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召开教职工大会,对本部门本单位管理岗五级至六级职员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按权重进行累计,其中,校领导测评占50%,部门互评占30%,内部教职工测评占20%。

其他考核对象的民主测评,一般分部门(单位)负责人测评、内部教职工测评两个环节。测评结果按权重进行累计。其中,部门(单位)负责人测评占60%,内部教职工测评占40%。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民主测评(5月26日—5月29日)

1.校领导测评

校领导根据管理岗五级至六级职员2019年度实际情况,填写《处级干部2019年动态考核民主测评表(校领导测评版)》《处级干部2019年政治素质民主测评表(校领导测评版)》,对全校管理岗五级至六级职员进行测评。测评表密封后由校党委组织部于5月29日前收回。

2.部门互评

机关职能部门根据教学科研单位2019年度工作实绩,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经部门处级班子集体研究,对教学科研单位管理岗五级至六级职员进行测评,以部门名义形成测评结果。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机关职能部门2019年度工作实绩,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经单位处级班子集体研究,对机关职能部门管理岗五级至六级职员进行测评,以单位名义形成测评结果。各部门各单位填写的《处级干部2019年动态考核民主测评表(部门互评版)》《处级干部2019年政治素质民主测评表(部门互评版)》于5月29日前交校党委组织部。

3.部门负责人测评和内部教职工测评

    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召开教职工大会,由学校派出考核组在会上统一发放测评表。全体教职工填写后,由学校考核组当场分类收回并各自装袋密封。各部门各单位测评时间由各考核组与负责单位协商确定。其中,教学单位测评时间视开学安排时间安排。

(二)计算民主测评成绩(5月31日—6月5日)

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统一拆封统计民主测评成绩。

(三)研究确定动态考核等次并进行公示(6月5日-6月12日)

学校根据管理人员年度动态考核民主测评成绩,结合2019年度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同时充分运用干部本人2019年度实际工作表现,日常工作量、出勤情况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管理人员2019年年度动态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年度动态考核等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反馈动态考核结果(6月13日至6月16日)

向管理人员所在单位反馈年度动态考核结果。

四、动态考核的结果运用

(一)2019年在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在政治、思想、道德等方面出现问题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者因其他原因应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经校党委研究后,可以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二)管理岗五级至六级职员2019年动态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其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三)动态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1.连续三年年度动态考核为“优秀”的管理人员,优先作为处科级干部的后备人选。

2.年度动态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且经组织认定情况属实的,提交校党委研究审定,给予一年观察期。对进入一年观察期的管理岗人员,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跟踪了解,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为“优秀”或“合格”的,结束观察期;观察期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提交校党委研究审定,五级至八级职员按有关规定免职或降职,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工作,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职级的标准执行;九级职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排到适合岗位工作,其待遇向下降低一个档次。

3.年度动态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经组织认定情况属实的,提交校党委研究审定,五级至八级职员按有关规定免职或降职,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工作,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职级的标准执行;九级职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排到适合岗位工作,其待遇向下降低一个档次。如本人之后表现优秀,符合重新提拔使用条件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按有关规定重新提拔使用。

(四)动态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

根据动态考核情况,结合干部实际工作业绩和表现,由校党委研究,在动态考核为“优秀”的管理人员中择优评选“年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五)聘期内动态考核结果作为选派干部外出学习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动态考核为“优秀”的管理人员,2020年9月前可向学校申报“优秀管理骨干培养计划”,提出赴省外高校脱产进修有关管理业务的申请,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实际情况,经校党委研究后,择优确定入选“优秀管理骨干培养计划”的最终人选,并根据疫情情况适时派出进修。

五、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人员中的特殊情况分类采取不同的方式确定动态考核结果。

(一)2019年经学校选派在外学习、挂职、驻村、借调等,时间达半年以上的考核对象,不计算日工作量,也不安排民主测评,动态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2019年经学校选派在校内挂职、借调等,时间达半年以上的考核对象,在挂职、借调单位按挂职、借调职务和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三)因职务或工作调整,在现岗位工作时间较短(2019年11月之后)的考核对象,在原单位按调整前职务和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四)因病假、产假等原因,请假半年以上的考核对象,不计算日工作量,也不安排民主测评,动态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五)新录用或调入的考核对象,在现岗位工作时间不到半年的,不计算日工作量,也不安排民主测评,动态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六、组织领导

(一)管理人员2019年动态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

(二)成立管理人员2019年动态考核工作办公室,主要由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安排各项具体工作。

七、未尽事宜由校党委研究决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静、季晏莎

联系电话:0851-88628326,13985565915,13765101364

联系地址:花溪校区立德楼党委组织部干部科410室。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